心跳的回忆

标题: [转]一别成永诀(失恋者请睇) [打印本页]

作者: 明知故犯    时间: 2003-5-25 07:12
标题: [转]一别成永诀(失恋者请睇)
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一个决裂的人。我认为,恋人一旦分手,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分手了,还是朋友”这种话,不过是场面应景,大可不必当真。 如果两人因为不相爱才分手,那么就干净利落地说再见,反正两讫。 如果一方负了人,那么就有愧于心,想找机会将功赎罪,而被踢飞的一方不必给他这种机会。觉得自己受了伤,有理由接受馈赠,便连输两次。 分手了,就死心塌地地认命。再大的痛楚,忍个三年五载都会隐约至不可辨,人的记忆是有限的,生活的内容也一直在新陈代谢。 为何再找那个人做朋友,为何任由他出入你的生活,在你面前晃来晃去,时时提醒你曾经的狼狈? 既然没有他的爱情仍可过活,又何必接受这种半路出家的友谊? 既然没有一生一世的缘分,可不可以就此抹过,将眼光投放到更远处,不再拘泥于同一个人。 既然爱情已经成昨日黄花,那么就彻底散场,成一段回忆,让这个人的所有一切清清楚楚地成为过去。 为何要让他改头换面,继续影响自己的生活?难道真存了侥幸心理,以为死灰会复燃,以为有朝一日还可重拾旧好?为何还恋恋不舍,不甘离去? 分手了,就是生别离。从此不与他来往,用一个决绝的姿势断了念头。就像张爱玲给胡兰成的最后一封信:不要再写信来,纵然写了,我也是不看的了。 如果不看,那么无论怎样的巧言令色,都不能再起一丝微澜。 这个人再要如何说,如何做,通通不过是无用功。而他令她所受的种种委屈,都已不计较。 分手了,就断了关系,无需假惺惺给予友谊的寸光寸暖,无需这种带有施舍意味的补偿性关爱。 分手了,就退出各自生活,以免成为一个阴影,对下一场恋爱有所不利。 分手了,不要打无声电话给他,更不要哭诉。总之,就让自己输得痛快些,痛定思痛,痛何如哉,横竖不过是个人。这样的人每天在十字路口有一打,凭什么非他不可,凭什么即使分手,还要一个友谊的虚名,任他阴魂不散,继续观看你的悲喜。
作者: 小城    时间: 2003-5-28 11:13
唉。。。 都是爱情惹的祸。。。
作者: 扬    时间: 2003-5-28 14:41
两个人相遇是一种缘分,合得来则好,不合分了手也很正常。有时并不是谁的错, 只是两个人不合适。爱情只是人生的一个插曲,并不是人生的句号,失恋了就当是 增加了一段阅历。
作者: 仙境天使    时间: 2003-5-28 17:19
讲得好.
作者: ★紫菜卷★    时间: 2003-5-29 19:25
冇錯冇錯!!! 同1個人分左手(晤係和平分手個只),最好晤好有聯絡。 因爲甘樣可能會令到本黎已經差晤多恢復既心靈再次受傷害``````` 甘樣實在太痛苦拉``````真係```好痛苦```好痛苦噶``````
作者: 枫暴    时间: 2003-6-1 18:39
都唔知UP乜啊!!!!
作者: 扬    时间: 2003-6-2 17:01
分手了,痛定思痛, 既然没有一生一世的缘分, 也不要睇得甘灰,或许会有新发现。
作者: 天蝎女魔灵    时间: 2003-6-2 18:08
好绝啊!~
作者: 天蝎女魔灵    时间: 2003-6-2 18:09
不过现实中人系有感情咖!~呢个世界吾系剩系得爱情咖~ 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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