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的回忆

标题: [建议]新婚既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天蝎女魔灵    时间: 2003-4-15 22:39
标题: [建议]新婚既人!!
其实两个人生活在一块儿不容易,原来谁也不认识谁,各自生活到二三十岁了,突然要在一起过日子,当然很不容易了,所以要互相谅解喔!
作者: 傲笑红尘    时间: 2003-4-15 22:41
做咩突然讲起呢个话题呀?? 唔通~~~~! 你。。。
作者: 谷行云    时间: 2003-4-15 22:43
希望做到坐言起行吧。
作者: 傲笑红尘    时间: 2003-4-15 23:16
嘿嘿。。。 执子之手,与子白头。。。
作者: 明知故犯    时间: 2003-4-15 23:19
唉...... 吾之痛苦,君不可理解
作者: 傲笑红尘    时间: 2003-4-15 23:24
汝又何苦? 情之一物,如境中花,水中月,汝又何苦纠缠其中?
作者: 仙境天使    时间: 2003-4-15 23:39
做左老衬..............?
作者: 聖斗士茵子    时间: 2003-4-16 01:24
乜咁有诗情画意嘅?
作者: RachelLee    时间: 2003-4-16 02:18
讲咩都未知
作者: 天蝎女魔灵    时间: 2003-4-16 17:40
二楼果个:吾好会谂喔!我仲系学生妹黎咖!!
作者: ~拖拉机~    时间: 2003-4-16 21:58
既然同得系埋一齐就应该系甘家拉
作者: 傲笑红尘    时间: 2003-4-16 21:59
嗯嗯。。。 如果不小心我们白头偕老 上天保佑我们恩爱依然 当我们老掉了牙花白了头发 让我当月亮来温暖你绉绉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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