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阿net在2004-6-24 1:03:00</I>的发言:</B><BR> 那么她就是一个值得我用一生去珍惜的人。</DIV><BR>可惜,你已改變,不再是我以前認識的無道了!所以你找到也不一定會珍惜!
你同距有路?????以前!
又一個編劇在亂扯
甘你上面系甘写啵!!!!
我可以做见证人,距地都系好朋友来架!(好久没到这里了,算起来应该有一年,大家好吗?我要重出江湖啦!)
菜姐~~~
你系边位啊?<A name=154828><FONT color=#000066><B></B></FONT></A>
我地D小人物,唔识也摆了!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明知故犯在2004-6-23 4:19:00</I>的发言:</B><BR>无咗以前那种激情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认真的,但是我觉得“爱她就应该让他自由的飞翔”,所以我放弃了,但我现在很轻松,虽然有点失落~
</DIV><BR>是真的吗/
男人都系甘咖???受过一次伤害就会变成甘咩!!!
唉,怪不得~~~~~~~~~~~~
乜爱一个人可以自己放弃的吗?????????我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