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
发表于 2004-3-25 23:59:00
我会尊重拒既决定。。。。
十九
发表于 2004-3-28 21:15:00
没有自己孩子的婚姻是不完整的婚姻,
如果有了自己的孩子但不健康,那就生不如死。
现实系好残酷的,不仅要一个健康的孩子,还要一个健康的丈夫!
jos
发表于 2004-4-4 15:09:00
我会选一.
阿net
发表于 2004-4-12 00:27:00
别想当然,只有你真正遇到的时候才会有最后的、真正的选择。
17
发表于 2004-4-16 17:36:00
SURE事情都未正式面临何必咁快而烦恼呢!
jos
发表于 2004-4-17 11:22:00
讨论下嘛...
17
发表于 2004-4-17 16:41:00
我觉得应该选完三。。
如果有更好嘅决择当然好喇,到无办法可以解决嘅。。
哪只好离开这个伤心地!
★靓坤★
发表于 2004-4-18 23:51:00
的确
离开可能就是最好的一个个、方法
jos
发表于 2004-4-19 11:03:00
吾系逃避咩???
17
发表于 2004-4-21 18:34:00
不一定呢..
每样都都有两面,睇你用咩态度去对代而已..
或许你会是这样..但我不会..事情总要有解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