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飞
发表于 2002-10-14 10:04:00
忘记了,就是忘记了。。。不需要解释。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2-10-14 10:13:00
有D野你话忘就忘咁易咩~~
菁菁
发表于 2002-10-14 10:26:00
“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会选择没有认识你!
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会选择忘记你!”
如果相遇可以改写
我想世上的人就会更洒脱一点。
如果你地的相爱可以重新安排,
我想你地也不会这样难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0-14 10:26:20编辑过]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14 10:28:00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我不会选择我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也不会选择忘记他,我只想选择我们的相爱重新安排,这样我想我们就不会分开了~~~~~唉~~~~~~~~~~~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2-10-14 10:36:00
历史如果要重新安排,我会选择离开。。。。我吾想再面对佢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14 10:36:00
甘算唔算逃避阿
alisson
发表于 2002-10-14 10:48:00
以下是引用明知故犯在2002-10-14 10:36:01的发言:
历史如果要重新安排,我会选择离开。。。。我吾想再面对佢
虽然呢个想法我都有过,但是我吾想甘做,我吾想去逃避自己既对你既感觉,我宁愿一世都记得你。
如果上天给我一个机会,我想同你永远响一齐
(吾好想歪,吾是同明知故犯你讲)
俏俏
发表于 2002-10-14 10:56:00
但是,真正能忘掉的会有几个?这就是人类的弱点,越说自己不在乎却是真的很在乎。
alisson
发表于 2002-10-14 13:56:00
甘你自己可以忘记吗??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14 14:48:00
我就不能了,就算距伤得我好深好深,因为我唔想忘记每一个曾经比我幸福,俾我快乐,我曾经爱过的人,忘记了就好可惜,我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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