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Ha~ha
发表于 2003-4-28 02:06:00
明仔真系吾该你换换个签名啦!?
小光
发表于 2003-4-28 02:11:00
以下是引用明知故犯在2003-4-28 2:05:35的发言:
我今日就唔删齐距的贴,大家可以去第二三页睇一下!!!!!
我再屏蔽距一嗰月!!!!!
边嗰再解封距嗰用户名,我即刻唔捞!!!!!!
明少~!甘样我地今日就吾好屏蔽距个名住~!
晒事D人睇吾倒距D衰人`!
等听明D人睇完晒之后再屏蔽距个名`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28 02:13:00
废事麻烦!!!!!
我特意留返几页无删!!!
你地自己睇啦!!!!!
如果你地睇过话无事的。甘我就唔屏蔽距!!
小光
发表于 2003-4-28 02:18:00
无事?
就算全部人话无事我都坚决要求屏蔽距`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28 06:34:00
嗯嗯。。。。睇下啲人民群众有乜意见先囖
小光
发表于 2003-4-28 06:56:00
嗯~~~~~~~~~~!
不过点都要处罚下距~!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28 07:03:00
当然啦。如果唔系,啲人就会当我死嘅
小光
发表于 2003-4-28 07:05:00
咪就系咯~!
距已经系一个例子~!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28 07:08:00
嗯嗯。。。距地啲新仔都未见识过我地的“光明联战”
小光
发表于 2003-4-28 07:12:00
哈哈~!就系咯~!无理由距地为左想见识下~!就甘做咖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