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红尘
发表于 2003-4-22 01:15:00
闪,你闪去边呀??全世界都知你响好友上班。。。
到时人地四面八方甘围住你。。
然后,我地只系听见小光既惨叫。。。
小光
发表于 2003-4-22 01:17:00
我闪返屋企吾出来者`!
傲笑红尘
发表于 2003-4-22 01:19:00
听讲你屋企个地址都有人知喔。。
小光
发表于 2003-4-22 01:20:00
……………………系啊~!得明少同埋另一个知之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4-22 1:22:18编辑过]
傲笑红尘
发表于 2003-4-22 01:21:00
甘呀,甘明少会唔会爆出来架??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22 01:23:00
会!!!!
我想送小光去医院!!
小光
发表于 2003-4-22 01:27:00
以下是引用明知故犯在2003-4-22 1:23:49的发言:
会!!!!
我想送小光去医院!!
你是否想做本世纪第一个弈都系唯一个太监???
傲笑红尘
发表于 2003-4-22 11:25:00
以下是引用小光在2003-4-22 1:27:11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明知故犯在2003-4-22 1:23:49的发言:
会!!!!
我想送小光去医院!!
你是否想做本世纪第一个弈都系唯一个太监???
乜你唔系已经做左咩?
谷行云
发表于 2003-4-22 13:41:00
讨厌一个人也有原因的,道理也一样,唔通无啦啦去讨厌一个人咩?
问返已婚人士,距地都讲得出为什么爱对方,为什么要同对方一齐。
爱一个人,一百个人有一百个讲法,当然也有其爱的理由,无理由盲盲目目地去爱一个人的,这同盲婚也无乜分别。
邓风
发表于 2003-4-22 14:23:00
纵然有一百个理由令到自己吾开心,点解吾谂番一千个理由令到自己开心番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