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蝎女魔灵 发表于 2003-4-15 22:39:00

[建议]新婚既人!!

其实两个人生活在一块儿不容易,原来谁也不认识谁,各自生活到二三十岁了,突然要在一起过日子,当然很不容易了,所以要互相谅解喔!

傲笑红尘 发表于 2003-4-15 22:41:00

做咩突然讲起呢个话题呀??
唔通~~~~!
你。。。

谷行云 发表于 2003-4-15 22:43:00

希望做到坐言起行吧。

傲笑红尘 发表于 2003-4-15 23:16:00

嘿嘿。。。
执子之手,与子白头。。。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15 23:19:00

唉......
吾之痛苦,君不可理解

傲笑红尘 发表于 2003-4-15 23:24:00

汝又何苦?
情之一物,如境中花,水中月,汝又何苦纠缠其中?

仙境天使 发表于 2003-4-15 23:39:00

做左老衬..............?

聖斗士茵子 发表于 2003-4-16 01:24:00

乜咁有诗情画意嘅?

RachelLee 发表于 2003-4-16 02:18:00

讲咩都未知

天蝎女魔灵 发表于 2003-4-16 17:40:00

二楼果个:吾好会谂喔!我仲系学生妹黎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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