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2-10-11 07:49:00
直头就系嘞~而家潮流兴试婚啊~~
alisson
发表于 2002-10-11 11:09:00
哈哈……甘都得哦
日落
发表于 2002-10-11 12:04:00
依家呢个世界千奇百怪。。
试婚都可以系一件好事。。。。。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11 12:47:00
我觉得并非好事,甘会令到人对自己既感情“儿戏”架
[此贴子已经被小芝芝于2002-10-11 12:47:27编辑过]
芝士加朱古力
发表于 2002-10-11 12:44:00
係“儿戏”啊,芝芝,,咁我都去试下征婚咯。。。
征婚启示
征婚人:芝士加朱古力
年龄:就嚟17
嫁妆:阿四一个
征婚者要求:猪头喇叭嘴,四尺10寸以下,会操一口流利嘅沙坪话,最紧要识得做家务同带细路,有意者请连同一张4寸相片致QQ:41123739~~~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11 12:50:00
哦,改了^-^
吓?我地呢度几时变左婚姻介绍所架?!
芝士,6寸相好D啊,清楚D啊
芝士加朱古力
发表于 2002-10-11 12:53:00
吖,咁又係,,不过相唔係问题,最紧要係贤良淑德,入得厨房出得厅堂
alisson
发表于 2002-10-11 13:27:00
请非庸啊??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11 13:57:00
系既话,我请阿
alisson
发表于 2002-10-11 13:58:00
如果有甘既人,我都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