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3 09:07:00
庆祝小光第一日在好友上班冇意外
本人决定叫小光请宵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4-3 9:07:45编辑过]
芝see姑bi
发表于 2003-4-3 13:42:00
宵夜叫埋我啊!!
至IN是油仔
发表于 2003-4-3 23:30:00
最好我都系度啦,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4 00:33:00
甘你又唔来嘅???
等紧你啊
至IN是油仔
发表于 2003-4-4 20:47:00
比电话我咯,。
开心到傻
发表于 2003-4-4 21:16:00
我呢?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4-4 21:38:00
你毛都未生齐.冇份
小光
发表于 2003-4-4 22:53:00
我倒`!
明屈啫`!
蓝蓝
发表于 2003-4-4 23:18:00
甘我有份无啊???
只想快乐
发表于 2003-4-5 01:59:00
小光.我有要!
记住叫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