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 发表于 2002-10-14 18:00:00

哦哦。呵。。。。如果距睇中左人就甘真系要请食饭啦~````````

alisson 发表于 2002-10-15 02:43:00

爱情可以让吗??是你就是你,不是你就不是你,勉强还是自己痛苦!如果你们可以在一齐发话,无论你们什么晒花枪我都不想在意了,祝你幸福!衷心一句,真的
但感觉还是很伤很伤

若飞 发表于 2002-10-16 16:32:00

认同。。。

ou 发表于 2002-10-21 12:00:00

看來是同路中人

心灵风暴 发表于 2002-10-21 13:03:00

我想应该让被爱方自己选择啊
如果他(她)是选择的难道你有理由把他(她)让给你的友人???!!!

日落 发表于 2002-10-21 13:09:00

呵呵。。。。果然系——狂徒——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21 13:10:00

点解啊

心灵风暴 发表于 2002-10-21 13:10:00

比你呢个专家还有狂呵呵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0-21 13:12:00

因为你有经验!

日落 发表于 2002-10-21 13:13:00

呵。。。。我比较冷静。。。
我懂得爱情。。。
你懂得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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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勇敢走出陰霾,你會變得更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