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1-31 02:28:00

BBS论贱

时下风行吟贱,BBS自称“浪客贱心”者比比皆是。初看触目,再看惊心,三看触目惊心。贱之宣言,女人贱了更像女人,男人贱了更像男人。可是这个意思?

且看贱。一贱,价钱低。价钱高低取决于成本。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投入的精力暂且不论,光花费的钞票够买一套房子的,何以说贱?

二贱,地位卑下。BBS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位可敬的斑竹大夫,余下皆是庶民百姓。一庶民言贱,浩浩荡荡几百口人岂不是白跟着沦落贱流?使不得,使不得!

三贱,卑鄙。其言行下流,低劣。BBS论贱,无非是口不留德,玩弄他人感情云云。破言烂语者言贱尚可,只是致力于爱情游戏的人十有八九伤痕累累,不得全身而退。余勇可贾之人缕战缕伤,缕伤缕战。此乃多情,怎会是贱?

若有蹈白刃而不顾的,图一时之快,宣称自贱,纯属发泄排毒。观者大可不必当真。明摆着名不副其实嘛!

只是,你且说三遍“要下雨了”试试看,人们都会望着天将信将疑。天朗气清的,何苦来骗人骗己?

贱者自贱,不贱者不好乱贱。

痴王 发表于 2003-1-31 06:17:00

贱都无乜唔好啊!你无听过“对,我犯贱”吗?小春的!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1-31 12:46:00

就好似我以前的QQ名甘,"明知犯贱"

BB-COOL 发表于 2003-1-31 13:16:00

无聊

渣王 发表于 2003-1-31 18:43:00

我最贱,边个同我争贱人呢个名嘅人,我同佢反面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3-2-1 10:33:00

世上只有我。。。。谁与争风!!!!!!!!!

学友 发表于 2003-2-1 11:44:00

贱人之人舍我其谁?之乎者也。

渣王 发表于 2003-2-1 15:14:00

以下是引用明知故犯在2003-2-1 10:33:25的发言:
世上只有我。。。。谁与争风!!!!!!!!!


你想同我争贱人嘅名?唔好啦!一系就大家拍住上啰

痴王 发表于 2003-2-1 15:52:00

那你应该改名!叫贱王!

失恋 发表于 2003-2-1 19:01:00

点为知贱人?走落夜总会有食有饮有小费~悠然做吓鸭都无所为啊!!!!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BBS论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