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柯 发表于 2002-12-11 19:48:00

朋友[原创]

我个人认为朋友有两个层面,一层系心灵需要,一层系社会需要。一个朋友可以具有两者,可以具有其中一个。我吾会滥交心灵方面的朋友,但系居于社会需要的层面,我广交所谓的朋友。这就是我对朋友的理解。

蓝月儿 发表于 2002-12-11 20:51:00

我就认为,只有真正交心的才算是朋友!
平时社会上交的,只能算是一种社交需要,不能算真正的朋友!

紫柯 发表于 2002-12-11 21:01:00

但系反而社会中的朋友先至最有用。而且我地都称之为朋友。如果系话真心朋友的话,我暂时没。

蓝月儿 发表于 2002-12-11 21:20:00

好彩我仲有几个真心朋友!

紫柯 发表于 2002-12-11 21:21:00

羡慕你。不过可能我对真心朋友的要求太高了挂。

Q版小螞蟻 发表于 2002-12-11 21:50:00

朋友不是你的附屬品,你不可能要求朋友去達到你的准則!

紫柯 发表于 2002-12-11 22:45:00

我的准则?你理解错了。我系话真心的朋友啊。

浩歌 发表于 2002-12-11 22:47:00

真正知心既朋友系“贵精不贵多”的!

蓝月儿 发表于 2002-12-12 12:20:00

总之,
有朋友是幸福!
至少在你痛苦失落的时侯,有个在旁是最好的!

紫柯 发表于 2002-12-12 14:49:00

嗯。人都系甘就算吾系好friend,只要倾一倾别人的经历就会觉得自己吾系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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