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柯
发表于 2002-12-23 16:47:00
嗯。好正常,但系我一定要实现我的理想,实现理想系我生存的意义。
蓝月儿
发表于 2002-12-25 12:32:00
支持你!
加油!
紫柯
发表于 2002-12-26 15:42:00
多谢晒。。。
蓝月儿
发表于 2002-12-30 18:27:00
剪不断,
理还乱,
我是不是该安静的离开?
零接触
发表于 2002-12-31 10:40:00
朋友尼个定义相对于恋爱来讲就已经无可能的毕竟是一个无可能的答案做不了朋友的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2-12-31 17:45:00
以下是引用零接触在2002-12-31 10:40:49的发言:
朋友尼个定义相对于恋爱来讲就已经无可能的毕竟是一个无可能的答案做不了朋友的
我做朋友既宗旨都同你所讲一样。。。。
小苹果
发表于 2003-1-1 19:49:00
分手了,分手了,分手了,离离合合,合合离离,这种感觉很痛苦,很疲惫,如果真的有机会,好想痛痛快快,轰轰烈烈甘最爱一场,可惜已经无机会。唯有祈求可以忘记他,忘记他,忘记他,最爱过,不过,,,,,,,,真的很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 19:52:12编辑过]
蓝月儿
发表于 2003-1-2 10:06:00
我对朋友说,
忘记很难!
朋友对我说,
要学会收藏!
想不到,
忘记很难,
收藏也很难!
小苹果
发表于 2003-1-2 11:15:00
所以绝交也是一种忘记也可以是逃避的一种方法
蓝月儿
发表于 2003-1-2 18:25:00
不想绝交!
还是很爱,
很爱他!
不过不想再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