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2-11-3 05:09:00

恋爱法则!!

无恋爱行为的人或者有限制恋爱行为能力人属于早恋,其恋爱无效

求爱是求爱人向被爱人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作出的,请求被爱人给予相当爱意的意思表示求爱

必须表示事项:“我爱你”。求爱未表示前面内容,表示求爱无效

小芝芝 发表于 2002-11-3 07:43:00

第一句,我吾同意

心灵风暴 发表于 2002-11-3 16:10:00

我不觉得恋爱可以分年龄(除左D几岁既)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2-11-4 01:07:00

你甘讲我就唔系几明囖

gogo1981 发表于 2002-11-7 14:27:00

甘你话几岁先属于适合年龄啊?

陈健华 发表于 2002-11-7 17:57:00

傻瓜

gogo1981 发表于 2002-11-7 19:06:00

以下是引用陈健华在2002-11-7 17:57:10的发言:
傻瓜

你话边个啊?

明知故犯 发表于 2002-11-8 02:09:00

我冇估错既话应该系话你囖。。嘻嘻

紫柯 发表于 2002-11-8 17:00:00

点解话距傻啊?距讲错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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